借用材料
第 3.01 章
政策
根据《加州图书馆服务法》规定,阿拉米达县图书馆参与全民借用,为加州所有公共图书馆辖区居民提供现场借用服务。向在加州生活、工作或上学的任何人免费提供本馆借书证。
借书证
- 携带具姓名和现住地址的身份证明亲自注册。
- 可接受身份证明示例包括:加州驾照,加州身份证或学校身份证,纸质或数字公用事业账单或有最近邮戳的邮件。
- 借书证没有最低年龄限制。父母/监护人可决定何时为孩子办证。如是未满 13 岁儿童,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填写或签署申请表,并可访问其帐户。且孩子必须在场才能领证。
- 无论年龄或阅读能力如何,都可借用各种流通资料。
- 阿拉米达县图书馆致力于为所有人提供公平使用机会。如因任何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,即应联系当地分馆,了解获得服务的其他方式。
电子借书证
- 在线注册:aclibrary.org。
- 注册后即可立即使用网上电子资源并可预借可流通非电子资料。
保密
根据《加州政府法典》第 6267 节规定,阿拉米达县图书馆的政策要求对所有图书馆流通和注册记录保密。详情请阅第 7.01 章(隐私)。如果借书证或资料丢失或被盗,请立即报告,以助保护隐私。
借用
- 最多可借 100 件,限于最多 20 张 影碟 或蓝光光盘、20 部张 CD 或有声读物、15 件图书互借服务(Link+) 物品及 2 个数字设备(如计算机)。
- 本馆所有物品借用期限为 3 周,某些数字设备只能在供图书馆使用。
- 最多可续借 2 次,除非已有预借,或借用物品已至少 21 天未还。
- 幸运日 (Lucky Day) 或类似系列物品不能预借或续借。
- 通过 Link+ 借用的物品须遵守出借图书馆的借用政策,或许有不同借用时间或限制。
- 借书证持有者对其帐户借出的所有资料负责。
归还
为鼓励负责任地使用和及时归还县府拥有的财产,阿拉米达县图书馆会对损坏和未还物品收费。但不收逾期罚款。
- 对于到期日后 21 天内未完好归还的任何物品,都会按封面价格收费。如无封面价格,则按图书馆目录记录价格收费。
- 所有账单都留在帐户中,直到付清。从不收任何利息。
- 账单不会报告给催收机构,也不会影响信用评分。
- 如果帐户有损坏或未还资料的未付账单,或有10 美元或以上其它欠费,即会暂停借用权。
示例:所有资料借用期限 21 天,下列罚款基于未还时间。
| 借用时间 | 收费金额 |
|---|---|
| 借出或续借后 15 天归还 –很早! | 0 美元 |
| 借出或续借后 21 天归还 –到期日 | 0 美元 |
| 借出或续借后 42 天未还,即需付费,不得再借, 直到归还或付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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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借出或续借后 45 天归还 –迟还 24 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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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借出或续借后 365 天归还 –在家已放一年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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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未还或严重损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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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此规则的例外情况 | |
| Tech It Out 笔记本电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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