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行为政策

会员服务
第 4.01 章

政策

阿拉米达县图书馆的使命是提供终身学习和享受乐趣的机会,以支援个人与社区的成长。图书馆努力提供一个令人欢迎的空间,让民众参与活动、学习、浏览馆藏、使用科技设备、以及其他种种的图书馆服务。

图书馆会员有权在尊重、安全与不受干扰的氛围中,享受优质的服务,严禁任何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图书馆、威胁会员或服务人员的安全、或妨碍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。以下「行为准则」旨在确保社区民众可以公平地使用图书馆服务。不遵守这些准则者,其会员权益有可能依「执行准则」予以暂停或注销。

行为准则

以下列举可能会干扰其他会员使用图书馆、威胁安全、或妨碍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,此清单仍可展延:

  • 在图书馆所属范围内,包括图书馆建筑物外部,从事任何非法活动。
  • 大声喧哗或令人不安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骚扰其他会员或服务人员
  • 攻击性的语言或手势,包括盯著人看。
  • 使用手机或其他个人电子设备时影响他人。
  • 独占服务、家具、设备或空间,包括用身体、个人物品或电器用线阻塞走道、座位、电脑或使用管道。
  • 独占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,致使其他会员无法接受服务。
  • 污损、破坏、独占、滥用或窃取物品、设备或财产。
  • 在公共场所因酒醉或使用毒品的无序行为。
  • 吸烟,包括使用电子香烟。
  • 跑步嬉闹。
  • 将购物车、自行车、滑板、或踏板车等轮式车辆带入图书馆。但行动需要使用的轮椅和婴儿车不在此限。图书馆备有数量有限的自行车锁供会员借用。
  • 睡觉可能干扰他人使用图书馆。如果有人看似正在睡觉,服务人员有可能将其叫醒,确定是否需要医疗协助。如果睡觉干扰了服务,也可能会被叫醒。
  • 将宠物或动物(服务性动物除外)带入图书馆。
  • 乞讨或推销。
  • 飘散令其他图书馆使用者感觉不舒服的异味。
  • 不遵守服务人员的合理指示。

执行准则

如果行为被服务人员确认是干扰他人使用图书馆、威胁公众和服务人员的安全、或阻碍服务人员履行职责,将被视为违反「公共行为政策」,服务人员可指示其离开图书馆,当日不可返回。

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,服务人员有可能先对违规会员提出警告,而非立即驱离。但其不当行为如果继续存在,则会被要求离开图书馆。服务人员会记录所有违反「公共行为政策」的行为,与所执行的行动。

被驱离的会员得以返回后,应遵守图书馆的「公共行为政策」。非法的行为或持续重复违规,将导致其暂时停权的期限被延长。停权的长度取决于以下因素:

  • 会员和服务人员感受的危险程度。
  • 干扰的程度。重复的违规将导致较长期间的停权。
  • 被禁止的举动的性质,包括任何可能犯罪的行为的严重程度。

一天以上的停权,会以书面方式通知会员。停权通知书内会说明停权的长度及原因。收到停权通知书后,会员可在 7 天内向县图书馆馆长提出书面上诉。 停权通知书内会详述上诉的程序及联络方式

在上诉尚未收到回复,或停权尚未期满之前,除非另有书面说明,被停权的会员,不得使用或进入任何阿拉米达县图书馆。如在指定可返回日期前进入图书馆,将被视为非法入侵并通知警方。根据《加州刑法典》第 602.1(b) 条的规定,非法入侵者可被拘捕:

根据《加州刑法典》第 602.1(b) 条:任何以阻碍或恐吓公务员工或其业务往来对象的方式,故意干扰公共机构执行合法业务之人,如果不依公共机构主管,或代表主管出面处理的治安人员的要求离开该处,将触犯轻罪,可处以90天以下的县监狱拘禁,或最高四百美元 ($400)的罚款,或两者并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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